湖南省農業農村廳發布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近日,湖南省農業農村廳發布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各市州農業農村局:
根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農辦函〔2024〕7號)要求,我廳于2024年4-6月組織開展了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工作由省農業農村廳統一組織,各市州農業農村局具體實施。抽查以省級權限內登記的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產品為主,同時對抽查產品標識標簽進行了現場檢查。共抽查75家肥料企業生產的肥料樣品75個,其中抽查有機肥料企業67家、肥料樣品67個,合格樣品61個,合格率90.10%;抽查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企業8家、肥料樣品8個,合格樣品7個,合格率87.50%。
二、存在的問題
(一)標識標簽不規范。一是夸大產品功效。如湖南同興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肥料包裝上寫有“提高肥料利用率,防控土傳病害”等夸大產品功效宣傳字樣(相關企業名單詳見問題整改通知書)。二是擅自超范圍標注產品經過登記批準的標簽內容。如湖南隆科肥業有限公司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產品包裝袋上標注“含腐植≥5”等字樣(相關企業名單詳見問題整改通知書)。三是產品標注技術指標高于經過登記批準的技術指標。如郴州湖南同興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肥料登記證核定的技術指標:N+P2O5+K2O≥4%、有機質≥30%,企業卻在產品包裝袋上標注:N+P2O5+K2O≥5%等(相關企業名單詳見問題整改通知書)。四是產品名稱標注不規范。湖南省吉泰農牧股份有限公司有機肥料登記證核定通用名稱為“有機肥料”,企業卻在產品包裝袋上標注名稱“生態有機肥”。五是沿用廢止的有機肥料標準。農業農村部新修訂頒布的《有機肥料》標準(NY/T525-2021),已明確規定自2021年6月1日實施,但麻陽藍鳳凰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在包裝袋(合格證)上還標識已廢止的有機肥料標準號(NY525-2012),且錯標為(NY525-2012/GB)。
(二)部分肥料企業產品質量不合格。本次抽檢的肥料產品質量整體合格率雖然較高,但仍有7家肥料生產企業產品質量不合格,涉及抽檢產品中的有機質、養分、水分、酸堿度、重金屬等多項技術指標。如新寧縣金瑞鋒生物有機肥料有限公司總鎘不合格等(相關企業名單詳見附件2)。
三、有關要求
(一)迅速做好不合格產品后續核查和處置工作。有關市州農業農村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等規定,對轄區內抽查不合格肥料產品的生產者、經營者進行嚴肅查處。對產品質量不合格的肥料生產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督促其停止銷售、及時收回該批次不合格肥料產品,嚴查原材料來源等產品不合格原因,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并將查處情況于2024年11月底前報送省農業農村廳法規處和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二)加大肥料日常監督抽查和標識標簽管理工作力度。各市州農業農村局要切實履行好肥料管理工作職責,加大宣貫執行《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有機肥料》(NY/T525-2021)等新標準力度,強化重點時期、重點品種、重點區域的肥料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將不合格產品和標識標簽不規范的肥料生產企業作為重點監管對象,進一步加大假冒偽劣肥料產品的打擊力度,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和企業合法權益。
(三)進一步強化監督抽查和整改結果應用。我廳將對存在上述問題的企業逐一下達整改通知書,整改情況將作為今后辦理肥料產品登記證、續展和變更登記證的重要依據;有關市州農業農村局要全面排查不合格肥料生產企業承擔有關財政補貼項目情況,將肥料監督抽查結果和整改情況作為下一年度承擔相關財政補貼項目的重要依據。
附件:1.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合格產品名錄
2.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不合格產品名錄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8月30日
相關附件
附件1
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合格產品名錄
附件2
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不合格產品名錄
近日,湖南省農業農村廳發布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各市州農業農村局:
根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農辦函〔2024〕7號)要求,我廳于2024年4-6月組織開展了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工作由省農業農村廳統一組織,各市州農業農村局具體實施。抽查以省級權限內登記的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產品為主,同時對抽查產品標識標簽進行了現場檢查。共抽查75家肥料企業生產的肥料樣品75個,其中抽查有機肥料企業67家、肥料樣品67個,合格樣品61個,合格率90.10%;抽查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企業8家、肥料樣品8個,合格樣品7個,合格率87.50%。
二、存在的問題
(一)標識標簽不規范。一是夸大產品功效。如湖南同興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肥料包裝上寫有“提高肥料利用率,防控土傳病害”等夸大產品功效宣傳字樣(相關企業名單詳見問題整改通知書)。二是擅自超范圍標注產品經過登記批準的標簽內容。如湖南隆科肥業有限公司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產品包裝袋上標注“含腐植≥5”等字樣(相關企業名單詳見問題整改通知書)。三是產品標注技術指標高于經過登記批準的技術指標。如郴州湖南同興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肥料登記證核定的技術指標:N+P2O5+K2O≥4%、有機質≥30%,企業卻在產品包裝袋上標注:N+P2O5+K2O≥5%等(相關企業名單詳見問題整改通知書)。四是產品名稱標注不規范。湖南省吉泰農牧股份有限公司有機肥料登記證核定通用名稱為“有機肥料”,企業卻在產品包裝袋上標注名稱“生態有機肥”。五是沿用廢止的有機肥料標準。農業農村部新修訂頒布的《有機肥料》標準(NY/T525-2021),已明確規定自2021年6月1日實施,但麻陽藍鳳凰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在包裝袋(合格證)上還標識已廢止的有機肥料標準號(NY525-2012),且錯標為(NY525-2012/GB)。
(二)部分肥料企業產品質量不合格。本次抽檢的肥料產品質量整體合格率雖然較高,但仍有7家肥料生產企業產品質量不合格,涉及抽檢產品中的有機質、養分、水分、酸堿度、重金屬等多項技術指標。如新寧縣金瑞鋒生物有機肥料有限公司總鎘不合格等(相關企業名單詳見附件2)。
三、有關要求
(一)迅速做好不合格產品后續核查和處置工作。有關市州農業農村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等規定,對轄區內抽查不合格肥料產品的生產者、經營者進行嚴肅查處。對產品質量不合格的肥料生產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督促其停止銷售、及時收回該批次不合格肥料產品,嚴查原材料來源等產品不合格原因,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并將查處情況于2024年11月底前報送省農業農村廳法規處和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二)加大肥料日常監督抽查和標識標簽管理工作力度。各市州農業農村局要切實履行好肥料管理工作職責,加大宣貫執行《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有機肥料》(NY/T525-2021)等新標準力度,強化重點時期、重點品種、重點區域的肥料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將不合格產品和標識標簽不規范的肥料生產企業作為重點監管對象,進一步加大假冒偽劣肥料產品的打擊力度,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和企業合法權益。
(三)進一步強化監督抽查和整改結果應用。我廳將對存在上述問題的企業逐一下達整改通知書,整改情況將作為今后辦理肥料產品登記證、續展和變更登記證的重要依據;有關市州農業農村局要全面排查不合格肥料生產企業承擔有關財政補貼項目情況,將肥料監督抽查結果和整改情況作為下一年度承擔相關財政補貼項目的重要依據。
附件:1.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合格產品名錄
2.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不合格產品名錄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8月30日
相關附件
附件1
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合格產品名錄
附件2
2024年全省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不合格產品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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