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2批次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6年第23號)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肉及肉制品、飲料、焙烤食品和乳制品等7類食品62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1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其中,肉類及其制品96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占2.1%;飲料51批次,焙烤食品90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72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 99批次,罐頭87批次和乳制品125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樣品涉及的標稱生產加工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大慶市龍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加工的后腿股肉(牛肉)和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楊生屠宰場生產加工的牛上脊肉(牛上腦)檢出地塞米松(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之一,有抗炎、抗休克、抗過敏、抗毒素等作用,在牛的肌肉中的殘留限量為0.75μg/kg)。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要求企業所在地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作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調查整改情況需于2016年4月3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抽檢的樣品檢驗全部合格的大型企業有126家,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肉及肉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2.肉及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3.飲料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4.焙烤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5.糖果及可可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6.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7.罐頭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8.乳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關于地塞米松的說明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6年2月16日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肉及肉制品、飲料、焙烤食品和乳制品等7類食品62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1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其中,肉類及其制品96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占2.1%;飲料51批次,焙烤食品90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72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 99批次,罐頭87批次和乳制品125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樣品涉及的標稱生產加工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大慶市龍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加工的后腿股肉(牛肉)和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楊生屠宰場生產加工的牛上脊肉(牛上腦)檢出地塞米松(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之一,有抗炎、抗休克、抗過敏、抗毒素等作用,在牛的肌肉中的殘留限量為0.75μg/kg)。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要求企業所在地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作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調查整改情況需于2016年4月3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抽檢的樣品檢驗全部合格的大型企業有126家,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肉及肉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2.肉及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3.飲料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4.焙烤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5.糖果及可可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6.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7.罐頭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8.乳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關于地塞米松的說明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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