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01年第1號聯合公告
2001年04月12日 00:00????信息來源:國家質檢總局
為防止瘋牛病傳入我國,保障我國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的規定,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禁止進口和銷售來自發生瘋牛病國家的以牛肉、牛組織、臟器等為原料生產制成的食品(乳與乳制品除外)。
二、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發生瘋牛病國家的上述物品或產品入境,一旦發現,即行銷毀。
特此公告。
為防止瘋牛病傳入我國,保障我國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的規定,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禁止進口和銷售來自發生瘋牛病國家的以牛肉、牛組織、臟器等為原料生產制成的食品(乳與乳制品除外)。
二、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發生瘋牛病國家的上述物品或產品入境,一旦發現,即行銷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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