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有了新規范切實解決民之所憂
2023年11月28日 08:01????信息來源:央視網
由市場監管總局組織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將從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訂后的管理辦法強化了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食品安全責任,規定市場開辦者履行入場銷售者登記建檔、簽訂協議、入場查驗等管理義務和銷售者履行進貨查驗、定期檢查、標示信息等主體責任;明確了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與農業農村部門的案件通報和移送制度,將承諾達標合格證列為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的有效憑證之一,并鼓勵優先采購帶證的食用農產品。
針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明確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明確鮮切果蔬等即食食用農產品應做好食品安全防護,防止交叉污染。此外,結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以個體散戶為主的突出特點,按照“警示為主,拒不改正再處罰”的基本原則設置法律責任,將部分條款的罰款起點適度下調。
由市場監管總局組織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將從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訂后的管理辦法強化了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食品安全責任,規定市場開辦者履行入場銷售者登記建檔、簽訂協議、入場查驗等管理義務和銷售者履行進貨查驗、定期檢查、標示信息等主體責任;明確了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與農業農村部門的案件通報和移送制度,將承諾達標合格證列為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的有效憑證之一,并鼓勵優先采購帶證的食用農產品。
針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明確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明確鮮切果蔬等即食食用農產品應做好食品安全防護,防止交叉污染。此外,結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以個體散戶為主的突出特點,按照“警示為主,拒不改正再處罰”的基本原則設置法律責任,將部分條款的罰款起點適度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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